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市场预期引导,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工作目标,结合全市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一)结合企业信誉度的不同,对信誉度高的房地产企业,适当降低预售资金留存比例,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
(二)根据工程施工阶段的不同,分阶段按不同比例留存预售资金,最大限度减少资金沉积。
(三)对短期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房地产企业,适度增加批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