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同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同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入库时间:2023-03-0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资〔2022〕69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大同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同市财政局

2023年2月7日

大同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 ……
继续阅读(剩余:92.4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0541520240113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