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财资[2014]63号
省直各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规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提高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公共财政建设和党政机关作风建设,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施行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我厅对2008年制定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中涉及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的《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财政厅
2014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