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资综合[2010]165号
各省属企业:
为建立健全省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确保省国资委系统新三年法务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根据年初下发的《关于印发2010年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省国资委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国资办〔2010〕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法务工作强调如下方面:
一、明确企业法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省属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以提高企业法务工作质量为主线,以建立健全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以法律风险防控为主要内容,以提升企业法律人才综合素质为保障,充分发挥法务工作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规范、把关和保障作用,促进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为省属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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