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各有关单位:
《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
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
为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着力提升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