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发〔2015〕8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断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合理控制土地供应,创新保障房供应模式,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合理确定住房建设和住房用地供应总量
(一)强化规划引领,严格控制年度开发总量。各市、县人民政府要依据本地区城镇发展规划,加快编制本地区《城镇住房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各地要严格控制2015年度住房开发总量,房地产企业销售面积达不到可售总面积50%的,不再审批新的开发楼盘。
(二)严控住房用地规模,落实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