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鼓励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努力实现稳增长、惠民生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并经市政府七届四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鼓励住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鼓励住房消费
(一)我市居民家庭和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我市购买自住型住房、改善型住房(含二手房),以及我市居民家庭住房拆迁后实行货币化安置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指单套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下同),均按照“认贷不认房”享受购买首套住房的优惠政策。即:申请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