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调节市场供需结构,促进市场供需平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
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三、加强住房金融监管
金融部门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监督检查,督促商业银行严格对购房人首付款进行核查,严禁各类机构违法开展“首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