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位工作体制
第三章学位授予资格
第四章学位授予条件
第五章学位授予程序
第六章学位质量保障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学位质量,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包括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等类型,按照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等授予。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