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长制办法(市府令第 370 号)
重庆市林长制办法(市府令第 370 号)
入库时间:2024-07-1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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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70 号

《重庆市林长制办法》已于2024年7月1日经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胡衡华        

2024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林长制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促进林长制实施,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林长制的实施。

本办法所称的林长制,是指在行政区域或者特定生态区域内设立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等林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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