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
入库时间:2011-11-2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发 〔2011〕 3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一些地区为推进权益(如股权、产权等)和商品市场发展,陆续批准设立了一些从事产权交易、文化艺术品交易和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等各种类型的交易场所(以下简称交易场所)。由于缺乏规范管理,在交易场所设立和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问题日益突出,风险不断暴露,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为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高度重视各类交易场所违法交易活动蕴藏的风险
交易场所是为所有市场参与者提供平等、透明交易机会,进行有序交易的平台,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公开性,需要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其中,证券和期货交易更是具有特殊的金融属性和风险属性,直接关系到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
继续阅读(剩余:82.08%)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810102023021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