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入库时间:2009-07-1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兢兢业业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依照《暂行规定》严肃问责,充分发挥问责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暂行规定》过程中的情况和建议,要及时 ……
继续阅读(剩余:87.9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903362023021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