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贯彻落实《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做好贯彻落实《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入库时间:2018-08-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监督二〔2018〕72号

关于做好贯彻落实《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资委令第3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18年8月30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推动《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责任追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明确要求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是国资委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要求,完善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工作的重要举措。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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