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国资委〔2019〕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省属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资本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