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属国有企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国资委财政厅四川证监局
2017年5月29日
四川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强化监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