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厅产权〔2021〕141号
关于规范开展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持续提高产权市场的国有资产交易流转规范化服务水平,2020年国务院国资委开展中央企业产权交易机构动态调整工作,经各地方国资委推荐和综合评审,印发了《关于调整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20〕333号),确定了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交易机构)名单。经研究,现就规范开展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国有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