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0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的意见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采取的一项特殊政策。近几年来,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一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资源枯竭矿山平稳有序地退出市场,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做好今后几年国有企业政策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