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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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5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7号公布

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海关总署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进出口商品的口岸、集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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