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人社办发〔2020〕12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川府发〔2020〕18号)要求,为规范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加强经办业务统一管理,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我们制定了《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第17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2月30日
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省级统筹,以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为支撑,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统称“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