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指导意见的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指导意见的通知
入库时间:2011-09-1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办发〔2001〕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经贸委、中央企业工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外经贸部、人民银行、外汇局《关于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指导意见

国家经贸委 中央企业工委 国家计委 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 外经贸部 人民银行 外汇局

(二○○一年九月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五”计划纲要》)提出,要“形成一批拥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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