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沈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入库时间:2017-08-2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17年8月26日沈阳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公布: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沈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决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以及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利用下列资金进行的建设项目: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

(三)政府融资和利用国债的资金;

(四)通过政府接受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五)转让、出售、拍卖等处置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

……
继续阅读(剩余:89.5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5495620230523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