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中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5月29日
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节庆活动举办行为,促进节庆活动健康发展,防止节庆活动过多过滥,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庆活动,是指以公祭、旅游、历史文化、特色物产、机关单位成立、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者竣工等名义举办的各类节会、庆典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有关社团),以及上述单位所属的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各类节庆活动。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的节庆活动,国家设立的节日、纪念日、活动日的节庆活动,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