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6号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地铁、有轨电车、自动导向轨道系统等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指导全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负责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具体工作,建立省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监督相关运营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实施。
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会同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