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公布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11月1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第二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1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6号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土地管理,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闲置土地的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建设、农业、国有资产、林业和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本办法的实施。
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