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规定
深圳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规定
入库时间:2021-01-0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333号

《深圳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已经2020年10月10日市政府六届二百三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如桂

2021年1月3日

深圳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范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和审批,保障轨道交通建设顺利推进,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由市政府投资建设的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管理。

本规定所称的轨道交通项目包括地铁、轻轨、市域快速轨道、单轨系统、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以及相应的配套工程等。

本规定所称的配套工程包括经市政府审议决定纳入轨道交通项目范围 ……
继续阅读(剩余:95.7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8280520230530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