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
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
入库时间:2004-07-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4年7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继续阅读(剩余:90.22%)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0092120230530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