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1号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保障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代表与企业或者企业代表组织就工资福利收入相关事项共同商量的活动。
第三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平等、兼顾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的原则,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与劳动生产率、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五条企业应当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