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
入库时间:2017-04-0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7年第12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7年3月22日经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17年4月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9号)作如下修改:

在附件“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目录”中增加“6特性材料拦阻系统(EMAS)”。

本决定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 ……
继续阅读(剩余:94.7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2531120230610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