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试点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月19日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决定》,现就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