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发〔2019〕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年2月4日
四川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在推动国有企业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