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人社函〔2023〕8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各单位,驻省中直各单位,各职称评聘结合单位,省内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吉发〔2022〕18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3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职称评价导向,现就做好2023年全省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一)继续推进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制度
实行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