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入库时间:2015-03-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全文如下。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 ……
继续阅读(剩余:79.5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716202023070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