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发〔2017〕4号
(2017年1月11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切实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监督及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充分体现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时效性,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