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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有关问题
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微小国有企业因党员人数不足3人,无法成立党组织,可以联合其他党员人数不足3人,且行业相近的国有企业成立联合党支部吗?如果成立了联合党支部,遇到某个企业需要通过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时,联合党支部成员(非此企业职工)是否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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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21-12-10 16:12:08
回复: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联合党支部相关事宜咨询申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条规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