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清单印发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一些法律法规作了修订,有的机构职能发生调整,涉及清单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部门已经依法依规施行。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修订形成《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修订情况,删去农业农村部主管的“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