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国资预算[2006]8号
各直接监管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工作管理的有关精神,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国资委制定了《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贯彻实施。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6年11月3日
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