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出台了一项监管新规,今后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对违规经营投资责任人作出在一定时期内不得担任中央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理后,相关责任人信息将被纳入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实现在央企范围内“一企受限、企企受限”。
据了解,国资委近日印发这份名为《中央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旨在进一步强化国资监管,完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制度。
所谓禁入限制,是指国资委和央企依规对违规经营投资责任人作出在一定时期内不得担任中央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理。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企业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办法明确,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禁入限制处理,按照“谁处理、谁负责”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