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国家和社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开展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称科普),应当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
第三条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及其他组织应当开展科普工作。
公民有参与科普活动的权利。
第四条科普是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