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试行央企违规追责办法将终身追责落到执行层面
国资委试行央企违规追责办法将终身追责落到执行层面
入库时间:2018-08-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8月30日起,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施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央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范围、标准、责任认定、追究处理、职责和工作程序等,将央企经营管理人员的终身追责落到了执行层面。

“更加系统和明确的划分标准和处罚方式让新《办法》更具操作性,意味着央企负责人的重大决策将被终身责任追究。”普华永道中国风险控制合伙人邢奕表示。

普华永道建议,为防范追责风险,为央企经营管理人员提供安全可靠的履职环境,央企应尽快针对《办法》,对责任追究范围内的高风险事项制定风险自查清单、明确红线和底线指标,并建立风险自查和整改程序。

《办法》明确了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资金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并购、改组改制、境外经营 ……
继续阅读(剩余:73.9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2293020210326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