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
入库时间:2012-06-0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12年6月4日)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保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同宪法和法律相一致,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文件,包括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指导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文件。

下列文件不属于备案范围:

(一)人事调整、 ……
继续阅读(剩余:76.72%)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273220230918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