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
关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入库时间:2013-05-2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关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2013年5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

为了严肃公务员纪律,规范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行为,保证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现通知如下。

在国家有关公务员处分的统一规定出台之前,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 ……
继续阅读(剩余:20.31%)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281820230918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