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入库时间:2018-03-1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88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三条开发利用江河湖泊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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