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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央企金融企业是否允许向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问题咨询
内容:
《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意见》国资发财评规〔2022〕1号,以下称《意见》规定“原则上对金融子企业和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参股企业不得提供借款,确有必要的需经集团董事会批准”。我们理解上述规定防止金融风险向实业蔓延,但是否允许金融企业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此外,融资租赁公司和保理公司(无金融许可证)是否属于金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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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国资委 答复时间:2023-09-18 15: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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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