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解散,有的职工拒绝接受补偿,也拒绝签字,提出国家安排工作等诉求。在国企改革中,类似的情况比较多。实际上:国企解散,职工可以拒绝买断,但不能拒绝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职工可以向企业或国家提出安排工作的诉求,但是企业或国家具有选择权,可以接受这种诉求,也可以拒绝这种诉求。下面结合问题,做具体分析,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国企解散,职工能否拒绝买断工龄?
1.在改革开放初期,有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中为了安置富余人员,按照职工的工龄、工资等情况,一次性支付给职工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然后把职工推向社会。
2.1995年劳动部就提出了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予以纠正。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