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中央企业对外公告了一批假冒国企名单,明确有关公司及其下设各级子公司均为假冒国企,与中央企业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其一切行为均与中央企业无关。
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本,在行政事宜以及业务上,相较于普通企业具有一定优势,尤其在人员招聘以及业务方面,作为求职者,自然是在求职过程中优先选择国企。
而作为企业自然也会将国有企业优先选择为合作对象,因此有部分企业为了获取这些优势,就会通过造假的资料成立公司来假冒国有企业,以达到其真正的目的。
通常假冒的国有企业有三种形式:用假材料进行注册登记,业务上的挂靠,以及产权合作。
假材料进行注册登记
假材料注册登记的国有企业,这种是比较彻底的,通过伪造盗用或其他非法手段使用其他国有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