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长安汽车披露公告称,已于9日与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重庆长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长新基金持有的长安新能源7.71%股权和承为基金持有的长安新能源2.63%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安汽车在长安新能源持股比例将由40.66%增加至51.00%,长新基金持股比例将由11.08%减少至3.37%,承为基金持股比例将由8.20%减少至5.57%,长安新能源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这意味着自2020年1月长安汽车为全资子公司长安新能源拟引入长新基金等战略投资者进行混改近两年后,再度拿回对长安新能源的绝对控股权。
企查查数据显示,长安新能源成立于2018年5月,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