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资金的行为类型分为三种,分别是: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虽未超过三个月,但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资金罪是单位经营、管理中的易发犯罪,也是无罪判决比较多的罪名。本文整理了八个挪用资金罪无罪案例,归纳了无罪理由,供广大律师同行和当事人处理相关案件时参考:
一、行为人与企业之间是合作关系,其主体身份不属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