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对2024年7月官网政务咨询栏目部分网友提出的咨询,初步作出了回应,并选取了5条关注度高、点击量高的问题,再次推荐分享。
1、关于32号令第四条国控企业认定中“最大股东”理解问题的咨询
问题:32号令第四条认定的国有控股企业是: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全资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但是,如果两个政府机构都是最大股东的情况下,这样控制权不确定的情况下,所形成的还是国有控股企业吗?还是说必须有一个最大股东才是国有控股企业?例如:政府部门(持股30)、事业单位(持股30)、国有独资企业(持股25)、民营企业(持股15),共同出资,所形成的是国有控股企业吗?
国资委回复:按照《企业国有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