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9月1日起11类重大项目实施“项目后评价”​
国家发改委:9月1日起11类重大项目实施“项目后评价”​
入库时间:2024-08-2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评督规〔2024〕1103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健全重大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政府和企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7月22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重大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 ……
继续阅读(剩余:91.5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2492120240821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