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实施后:董监高履职风险及应对策略
新《公司法》实施后:董监高履职风险及应对策略
入库时间:2024-08-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新《公司法》为董监高设定了更为严格、明确的责任,强调其忠实、勤勉履职。

2024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新《公司法》)正式施行。本次修订是我国对公司法体系的持续完善,体现了立法层面对经济发展现实需求的精准回应。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新《公司法》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称董监高)相关制度做出大幅度调整、优化,涵盖了任职资格、信义义务、违信责任等方面。

董监高身份认定转向实质

规制“事实董事”“影子董事”

1.国有独资公司增设外部董事

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增加外部董事制度,要求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当过半数为外部董事。该制度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要成果,外部董事由上级主管单位或集团公司委派,不在任职企业领取薪酬,与任职企业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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